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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进出口行为
2013-06-02
   针对近期有关“中国产假药渗透进入外国保健系统”的境外媒体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7日表示,中国对境外媒体的报道高度重视,一旦发现具体线索,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近期有英国媒体报道,英国境内发现中国产假药渗透进入英国保健系统,引起英国恐慌。 
   颜江瑛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始终严厉打击进出口假劣药品的行为,对于进出口药品的管理,采取了与国际上各国对进出口药品管理相同的原则和做法。一方面,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规定出口药品需依法提供《药品销售证明书》;另一方面,对于进口药品,要求进口商必须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并经过注册、检验等法定程序,经审批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口销售使用。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监管机构,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认真履行打击假劣药品的责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其进行依法处理。”颜江瑛说。 
   她同时指出,国外贸易商在与中国进行药品贸易时,应与具有药品生产和经营资格的贸易机构从事药品进出口贸易,以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她介绍,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中国政府近年来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包括建立严格的打击假劣药品的法律体系、建立部际联合打假工作机制等,司法机构也加大了惩处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力度。 
   “中国政府不仅维护国内药品安全,也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了打击假劣药品的相关工作。这些均表明中国药品监管部门与国际社会共同打击国际药品犯罪的愿望与信心。”颜江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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